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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五十五文的。

伙计笑道:好的,请问要多大的码?颜色又需要什么样的?

沈回不知在想什么,沉默片刻后,他伸出左手,右手指间对着左手掌心和手腕处比划。

这样的码数就可以,黑色。

知道鞋码和颜色的伙计去仓库找鞋子,回来后把鞋递给沈回检查。

沈回用手量一下尺码没问题,从他那破旧的荷包里掏钱给了伙计,拿着布鞋离开。

回去的时候,凌星的茶也喝完了。

茶摊可以续茶,凌星看到沈回,见他额头有汗,气息也有些乱,估摸着是跑回来的。

便问他要不要喝茶,可以再续。

沈回看一眼凌星手边空掉的茶碗,又看凌星,见他面容没有任何的异样,神色坦诚,便对茶摊摊主说了再续一碗。

他是有些口渴,回去还有一段路,还是先喝点水比较好。

续的茶水,只能是之前的碗。另起一碗,要再给两文。

沈回端着凌星喝过的茶碗,也不顾茶水是否烫口,直接一饮而尽。

喝完茶,二人离开茶摊。

出城门的时候没看到许七,估计是带人去摊位了。

又到无人的小路,沈回把竹筐换到凌星的背上,将他身上的褂子罩在凌星头上,背着人大步回家去。

路上凌星一直在与沈回说话,问他关于村子里的事情,着重问了方家。

他昨天以为方家多了不得,叫家里人如此忌惮。结果听沈回说完,才明白也就方秀霞嫁的好,一人得道,鸡犬升天。

不得不说方秀霞的命是真好,她年轻时在村子里容貌是数一数二的。

若没有那骇人的脾性和嘴,那真是没得挑。

方家子嗣众多,都还小的时候养起来是费劲。

但随着女子哥儿到了年岁出嫁,家里靠着他们的彩礼钱慢慢的积攒出一笔财富。

有一年粮铺的小管事带着伙计来收粮食,突逢大雨,正巧收到了方家,就在他家躲雨。

没两天,那粮铺的小管事就找媒婆去方家提亲,说要求娶方秀霞。

这还是小柳村第一个嫁去镇上过好日子的,嫁的人还是粮铺的管事,在村民眼里,这简直就是嫁到天上享福去了一样。

后来小管事成了粮铺掌柜,方家在小柳村的地位也因此变高。

那赵家看在方秀霞生儿育女的份上,也愿意拉扯一把岳家,方家的长子和次子,现在也都在粮铺做活。

方家这两年也越来越富。

凌星听完,叹了一口气。

沈回忍着耳边陌生的温热,问道:怎么了?

没什么,只是觉得地位压人。

方家说到底也只是寻常百姓家,不过是比其他的村民们日子过的好一点。

但仅仅是这样,也足够压小柳村所有人一头,逼的人喘不过气。

沈回垂下眼眸,嗯,不过不必多畏惧方家,赵凡只是粮铺掌柜,给别人干活的。他们再来找麻烦,直接打出去便是。粮食他们不收,我背去县里也一样卖。

凌星被沈回的话引回心绪,那么多的粮食背去县里,二弟是想累死自己不成?

我以为哥夫会说多一事不如少一事。

凌星摇头,二弟,人善被人欺,越弱小越不能展露自己的胆怯。

沈回一副受教模样,点点头问他:哥夫明理,读过书?

想到自己虽然大一下半年休学,但肯定也算读过书的,原身也有读书开蒙的记忆,凌星嗯了一声,是啊,听你大哥说你小时候也念过几年书,都学了什么?

然后凌星就听沈回像报菜名贯口一样的,报了一堆的书名。

你那么小的年纪,竟然看过这么多书!凌星有些惊讶。

沈回声音低沉又平静,自幼记忆便好,书看几遍就能如数记得。因此,慢慢的看的便多了些。

这话听的凌星有些羡慕,他要是有这样的好记性,肯定能考个更好的大学。

快到家时,沈回突然道:背篓里有双布鞋是买给哥夫的,哥夫别叫娘他们知道是我买的。

凌星一愣,怎么给我买鞋了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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