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越冥第一次听她提到李寻鹰,在此之前,他还以为邱竹歌并不认识小凌哥哥的绯闻情郎。
你来魔域前,哥哥就联系了我,让我见到你以后,不要跟你提寻鹰哥。
邱竹歌垂眼,看着盆里的樱桃。
我以前和你们只见过一面,却看得出来,寻鹰哥是你很重要的人,他死掉了,你会很伤心吗?
沈越冥冷哼了声,不伤心,早就忘了。
知道他是在故作坚强,邱竹歌惋惜地叹出口气。
寻鹰哥人那么好,他死了,很多人都伤心呢。
沈越冥没再理会。
正义游侠李寻鹰的确在落仙大陆声名远扬,这只是那渣男的恶趣味,享受角色扮演乐趣的同时顺便逗弄一下身边蠢笨的情人。
反正凌无朝无论如何都对他不离不弃,曾经受到的伤害不需要解释,不需要偿还,只要在他身边,凌无朝就满足。
他越想越气,神魂探到魂海,卷走了白色小人桌上剩下的食物。
蠢小子,吃什么吃,越吃越傻。
白色小人歪头,疑惑道:怎么了?
神魂卷着食物在魂海游荡了半晌,找不到送出来的方法,又气冲冲放回桌上,沈越冥冷声道:没事,吃你的!
白色小人点点头,小短手拿起最近的食物,放进嘴里。
看他乖乖吃东西,沈越冥心情能好些。
对了,小凌哥哥,邱竹歌吃撑了,打了个嗝,岑川姐托我跟你说一声,她还得多请几天假,家里实在走不开。
沈越冥问:连请这么多天假,出什么事了?
岑川三天前请了假,原本今天该回来了。
不知道,她没说,楚桐姐还说抽空去看看呢……哎呀!
邱竹歌说着就想起来,洛逍昨晚传信,让我今天去兽人城找他,我给忘了!
她抱着樱桃就跑,小白鸟从盆里飞起来,落到门前的石桌上。
沈越冥在煅器房里待了很久,弄完了枪,又在鼓捣一些别的,后来他走出煅器房,捏起胖了一圈的小白鸟。
白鹰落地在距离迎仙林最近的迎仙镇。
得益于有迎仙林这个知名景点,迎仙镇的食宿经济很繁荣,光看镇口人来人往,都能想象到镇里有多热闹。
沈越冥要上山,不进镇,该往反方向走。
他在巨鹰背上时,从凌无朝的储物空间挑出一身还算潇洒的侠客装,月白色对襟窄袖,腰系红绸,束起了常年披散的银发,发带坠着几片精巧的银叶。
这是凌无朝以前的衣服,他挑选时,白色小人极力阻止他,觉得这种衣服露出断臂丑陋,希望他选择能遮挡断臂的新衣服。
沈越冥问他,新衣服什么时候开始穿的,六百年前?
嗯。
因为穿上好看,不会显得身体残缺不全,和李寻鹰在一起的时候,也不会惹他厌烦。
沈越冥哼了声,不顾他的阻拦,坚持要穿刚挑出的那套。
魔皇大人的确漂亮,穿上那样布料柔软的袍子,更显得人优雅飘逸,是一朵只用作观赏的花,一个跟在游侠身旁的无名郎君。
所以一路同行,成名的是潇洒外放的游侠,不是他。
凌无朝在这件事上难得强势,跟他争夺身体的主导权。
刚出来,就觉得左臂断裂的地方有些异样,低头看,不知何时安上了一条木头做的机关手臂,藏在衣袖底下。
袖口露出的部分也是木质的手,整条胳膊用魔气连通,拳头可以轻轻握紧。
黑色小人被他猛地拽进魂海,摔得屁股疼,坐起来揉屁股。
怎么样?有点粗糙,前几天就在鼓捣了,其实还没做好,今天要出门,先拿来试试。
又提醒他,不过就是个摆设,没什么用,平时还是用另一只手。
凌无朝垂了眼,被束起的头发落在脸侧,问:你喜欢我这样穿?